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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德清縣農業農村局關于公開征求《德清縣農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》(征求意見稿)意見的公告
    發布日期: 2022-08-17 來源:本站發布

    根據《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》(浙政發〔2020〕21號)和《湖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持農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》(湖政辦發〔2021〕29號)文件精神,我局起草了《德清縣農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》(征求意見稿),現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。

        有關意見建議請2022年9月17日前,反饋至縣農業農村局鄉村產業與市場信息科,聯系地址:武康街道千秋街1號縣行政中心A樓4樓,聯系人:俞秋菊,聯系電話:0572-8063536。反饋意見需注明修改理由,謝謝!


    關于《德清縣農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》起草說明

     

    為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,加快推進德清農業向高質量高水平的現代農業發展。根據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,在充分開展調查、全面征求意見的基礎上,起草了《德清縣農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

        一、 起草背景

         2022年中央1號文件《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》精神,穩住農業基本盤,推動高質量發展,確保農業穩產增產、農民穩步增收、農村穩定安寧,接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,促進共同富裕。2020年省政府出臺《關于推進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》(浙政發〔202021號),明確我省高質量建設鄉村產業的產業載體、發展路徑、支撐體系、支持保障等方面的要求。2021年市政府辦公室出臺《關于支持農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》(湖政策辦發〔202129號),在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、農業“雙強”建設、農業綠色發展、產業融合發展等方面給予了政策支持。

        我縣2021年出臺的《關于加快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(試行)》(德委辦〔2021〕23號),有效期一年,現已到期。為貫徹落實中央、省、市文件精神,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,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,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,推動“十四五”時期德清農業高質量發展,切實促進農業增效、農民增收,縣農業農村局在德委辦〔2021〕23號文件和該文件實施的操作辦法基礎上,牽頭起草了《意見》,為接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,促進共同富裕,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。

    二、主要內容

    《意見》有指導思想、總體目標、扶持措施、附則4個部分組成,主要在扶持措施方面進行說明。

       1、支持農業平臺建設。支持農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:給予示范區生產和公共基礎設施投資額“一事一議”補助。支持農業“大好高”項目雙進:新引進的符合我縣產業發展導向的種養類市級農業“大好高”項目,按土建(不含土地)、設施設備投入的50%補助,最高不超200萬元,加工類市級農業“大好高”項目,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0%補助,最高不超200萬元。

    2、支持農業經營主體培育。未來農場:創建成功的市級未來農場,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,并給予創建期內累計不超150萬元的財政補助。農業龍頭企業:新認定的國家級、省級、市級農業龍頭企業,分別給予30萬元、20萬元和10萬元一次性獎勵。家庭農場:新認定的國家級、省級、市級示范性家庭農場,分別給予5萬元、3萬元、2萬元一次性獎勵;農業園區:成功創建的市級農業園區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。產業農合聯:初次評定的五星級、四星級、三星級產業農合聯,分別給予10萬元、5萬元、3萬元一次性獎勵,并給予規范運行的產業農合聯,每年給予運行費支出的40%補助,最高不超10萬元。

    3、支持“農業雙強”行動。支持現代種業發 :通過國家級、省級審定的新品種單位,分別給予30萬元、10萬元一次性獎勵;新認定的國家級、省級、市級良種場,分別給予30萬元、15萬元、5萬元一次性獎勵。支持數字農業工廠建設:項目投資額在50萬元(含)以上的,給予投資額50%的補助,單個主體每年補助不超過50萬元。支持社會化服務和示范創建:通過審定(驗收)的國家級、省級農業社會化服務創新試點單位,分別給予30萬元、15萬元一次性獎勵。新認定的省級農機服務中心、省級全程機械化應用基地、省級農機創新試驗基地,分別給予5萬元、3萬元、3萬元一次性獎勵。符合“五有”條件的統防統治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項目,按新增投資額的50%補助,最高不超過50萬元;年統防統治服務面積達到1萬-2萬畝次、2萬-3萬畝次、3萬畝次以上(不含服務主體承包耕地)的社會化服務主體,分別給予3萬元、5萬元、7萬元補助。

    4、支持高農業產業發展。畜牧業:新(擴)建項目新增產能達到0.5萬只、1萬只、2萬只、5萬只的湖羊場,分別給予50萬元、100萬元、150萬元、200萬元一次性獎勵(對建成兩層羊舍的,獎勵上浮20%),單個主體獎勵不超過新增投入的50%;改造提升后獲得綠色發展標桿場的老舊羊場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。穩定能繁母豬存欄,實施能繁母豬逆周期調控:當年新引進合格種母豬的規模豬場,給予每頭500元的補貼;當年貸款的生產流動資金,給予3%貸款貼息補助,單個主體補助總額每年最高不超過10萬元。漁業:新(改擴)建漁業項目按審定的土建、設施設備實際投資額的50%最高不超過150萬元補助。新認定的國家級、省級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分別給予5萬元、3萬元一次性獎勵。果蔬業:連片種植100畝以上(標準大棚50畝以上)的蔬菜、水果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,按實際投資額的50%補助,最高不超過100萬元;對果蔬生產新增的玻璃溫室每平方米300元一次性補助;連棟鋼架大棚3畝(含)以上,按鋼、膜價格的20%一次性補助;集中連片單體鋼架大棚20畝(含)以上,按鋼、膜價格的15%一次性補助。茶業:新(改擴)建黃茶加工提升項目按土建、設施設備投資額的50%補助,新引進的用于黃茶發酵的設施設備按投入的50%補助,單個主體最高不超過200萬元。林業:新修建林區道路每公里補助5萬元,林區道路硬化每公里補助20萬元;連片20畝以上的毛竹林林下復合經營的每畝補助1000元;扶持竹產業初級加工點建設,按毛竹收購量補助0.5元/擔,每個加工點不超過10萬元。新認定的國家級生態文化村、省級生態文化基地分別給予5萬元、3萬元一次性獎勵;新認定的省級產業強鎮、省級森林康養基地、省級林下道地中藥材種植基地分別給予5萬元、3萬元、3萬元一次性獎勵;新獲得的省級森林人家、森林氧吧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。

    5、支持農業品牌建設。支持農產品標準化生產:制定國家、行業、省級、市級農業標準并當年新發布的,分別給予10萬元(5萬元)、5萬元(2萬元)、5(2萬元)萬元、3萬元(1萬元)一次性補助,獲得國家級、省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基地,給予5萬元、3萬元一次性獎勵。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建設:新認證的綠色食品、有機產品、無公害農產品每個分別獎勵3萬元、3萬元、1萬元,復評(續展)產品減半獎勵,單個主體最高不超10萬元。給予評優選取的農產品溯源主體1萬元獎勵。支持“肥藥兩制”改革:新認定的省級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(農藥定額制施用)、化肥定額制示范區分別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;使用商品有機肥的農業主體,縣級補助100元/噸;使用配方肥的農戶每噸補助175元,直接銷售給種植農戶配方肥的農資經營主體每噸獎勵40元,銷售給農資店的批發性農資經營主體每噸獎勵20元。支持屠宰企業規范經營:給予屠宰企業“瘦肉精”自檢耗材費和“非洲豬瘟”檢測試劑費每年最高不超20萬元和5萬元補助;對屠宰企業生產流動資金與設施設備改造提升資金貸款,每年給予3%的貼息補助,單個企業補助總額每年不超20萬元。支持農產品品牌建設:獲得國家地理標志(集體)證明商標、地理標志保護產品、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的主體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;獲得省級“品字標浙江農產”品牌、省級區域公共品牌認證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。鼓勵農事節慶活動開展:國家級、省級、市級、縣級的活動,對實施主體給予30萬元、20萬元、10萬元和5萬元補助。

    6、加強農業要素保障。用地保障:新建的涉及我縣農業全產業鏈發展的項目,通過農業“標準地”項目供地的,列入重點項目予以扶持。人才保障:深入實施“兩進兩回”行動、鄉村就業創業促進行動、青春助力鄉村振興專項行動,具體政策納入德清縣人才政策統一實施。金融保障:拓展貸款、貼息范圍,鼓勵農戶以實物、土地經營權、林權等入股方式參與合作,具體政策納入德清縣金融政策統一實施。農業政策性擔保:設立農擔風險補償金,風險補償金資金池不少于400萬元。承擔農擔服務創新試點的縣農業發展融資擔保有限公司,當年擔保業務完成省定任務的,按照其當年增加的農擔業務責任余額給予0.3%的費用補貼,最高不超過20萬元用于宣傳農擔服務創新試點政策。充分發揮國企作用:支持德清縣農業高新發展有限公司等國企利用投融資優勢,投資現代農業項目。整合現有農業資源,打造農業產業化投融資平臺。

    《意見》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,為期三年。

    德清縣農業農村局


    德清縣農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意見(征求意見稿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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